原标题:雨天驾车溅别人一身水,昆明一驾驶人被罚!
你遇过这样的事情吗?
下雨天,一些车辆在通过积水路段时,毫无顾忌地飞驰而过,把路人溅上一身水。等反应过来,车辆已经扬长而去...
你以为走了就没事了?
交警提醒:这种行为不仅不文明,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昆明一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就被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溅了一身水。事后该女子将驾驶人的行为向交警部门进行举报。接报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查看监控核实后,确认该车辆驾驶人李某违法行为属实。最终,李某因存在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50元罚款。
进入雨季后
各地类似情况多有发生
01、四川绵阳
一男子站在路边等车,一辆白色SUV驶过时溅起积水,男子湿了一身。随后,男子向交警部门举报。查看监控后,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驾驶人行为违法!最终,驾驶人被罚200元。
02、河北沧州
驾驶人张某驾车经过积水路段时,非但不减速,还不断超车,车轮碾压起的水花目测超2米,过往车辆行人遭殃。最终,张某因违法变道、经漫水路未减速,被罚款150元、记3分。
03、山西太原
一辆小型轿车在滨河东路行驶时,行经积水路段故意加速通过,积水溅了骑车人一身。随后,警方确定该车驾驶人李某涉嫌驾驶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未减速通过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
法律补给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3、《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处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未来几天昆明都是降雨天气,再次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下雨天开车行经积水路段,请减速慢行;
●如果积水较深时,注意查明情况后再通过;
●当有路人在附近时,更应该放慢车速。
文明驾驶 确保安全
别让水花溅湿了文明
来源:“昆明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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